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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5号),现开展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申报指南》(附件1)有关要求,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及时初核上报。
申报企业请于3月10日(星期一)至3月19日(星期三)登录“穗政通”政策发布及兑现事项统一平台(网址:https://qyfw.gzonline.gov.cn/qyfw/policyService/index/discountList),点击“兑资金”切换“兑现事项”搜索“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事项,进入事项详情页并点击“在线办理”。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户或授权个人使用个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网申操作过程如有问题,可查询附件3拨打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咨询或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咨询办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2月8日
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申报指南
一、工作依据
1.《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3号)
2.《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5号)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对2024年度年营业额(不含税,下同)同比2023年度年营业额增长超过2000万元的餐饮、住宿、家政、美发、洗染企业,年营业额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依法登记注册,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行业类别为“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行业代码为8010家庭服务、8030洗染服务、8040理发和美容服务),且实际主营业务为住宿、餐饮、家政、洗染、美发行业的企业。
(二)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依据应急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按顺序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申请表(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已上传至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的可不提供);
(三)企业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包括企业2023年、2024年的年度和每月度不含税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财务信息);
(四)企业开户材料(开户登记银行回单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可以印证企业银行账号的材料)。
五、申报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资金。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3月10日(星期一)至3月19日(星期三)在线提交至市政策兑现线上系统(市政务中心同步为有需要的企业设置指导窗口,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各区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4月8日(星期二)前将初审意见、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商务局。
六、其他
本奖励受市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可根据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标准和拨付进度进行统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