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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专项)

发布时间:2019-05-20 浏览量:70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7-21/2022-08-19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针对核桃等特色油料作物产业发展需求与技术瓶颈,本批指南拟启动“新疆核桃等特色油料作物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部省联动项目方向。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2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涵盖指南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

扶持领域

  新疆核桃等特色油料作物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研究内容:以生产优质多元化核桃油、花生油和满足市场消费需求为目标,重点针对核桃加工专用及花生油用和食用品种不足、配套栽培技术不完善、核桃采后预处理和核桃油加工及贮藏过程易氧化劣变等产业技术瓶颈,系统挖掘和鉴定核桃油用加工种质资源,筛选和优化配置区域专用良种;筛选适合新疆种植的高品质油用和食用花生新品种;研发核桃精准水肥、品质提升、机械化生产以及花生不同种植模式下精量播种、精准施药与病虫害防治、水肥精准调控等栽培技术,构建核桃和花生绿色优质丰产高效生产体系;探索坚果发育和贮藏过程中油体形成、代谢和降解机理,解析核桃预处理、核桃油加工和贮藏中氧化劣变代谢机理,构建核桃油特征脂质和氧化代谢产物检测技术,研发核桃内源性抗氧化组分调控关键技术;解析核桃哈败味生成机理,研发核桃绿色节能低温低残油智能压榨和核桃油物理多效稳态化加工、贮藏、包装关键技术;建立核桃油绿色优质高效产业示范线,提升核桃油全产业链综合生产技术水平。

具体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2022年7月21日8:00至8月19日16:00。

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2022年7月21日8:00至8月19日16:00。

  2.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2022年8月23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5、010-59199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