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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人才奖励)

发布时间:2019-11-01 浏览量:40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04-19/2022-05-18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奖励,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对于经认定的人工智能企业的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在南沙区人工智能企业中非薪金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投资性或“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收入,按照其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本次扶持年度为2020年、2021年。


具体申报条件

  (一)人才所属企业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

  1、具有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专利及核心研发团队,以南沙为主要的研发所在地、管理运营所在地和研发成果产业化转化地;

  2、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经南沙认定的、以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和技术等为主营业务的、符合南沙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方向和需求的人工智能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8年1月1日起注册落户南沙,经由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议通过,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含非企业性质的人工智能产业科研机构,下同);

  (2)已纳入广州市或市级以上科技或工信主管部门人工智能企业库且落户南沙的企业,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

  (3)2017年内注册落户南沙且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区商务、科技、信息化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

  (二)申请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投资性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收入奖励条件:

  1、属于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或高级技术人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或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首席架构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含港澳及外籍人才);或经本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引进的高级管理、核心技术人才。

  相当层级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指的是企业本部的董事会成员或国资监管部门任命的管理层,包括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等、企业的领导班子中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认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相当层级职务的高级技术人员指的是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具有前述执业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包括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总指挥、总设计师等,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认定或公司劳动合同中签订的高级技术人员。

  2、申请人通过所属人工智能企业获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投资性收益收入或“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收入。

申报限制

  1、已申请或取得我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企业申请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奖励扶持(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

  2、提供虚假资料。


申报材料

  1、《广州市南沙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原件,经办人签名);

  2、《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奖励资金兑现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模板见附件4,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申请人通过所属人工智能企业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投资性收益收入或“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及纳税清单(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由区地税局出具)(原件并加盖公章);

  9、人工智能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关于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投资性收益收入或“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收入相应纳税凭证(原件并加盖公章);

  10、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所属人工智能企业与南沙开发区(含南沙区)或招商及科技部门签订的投资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申请奖励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3、高级管理、技术人才认定证明材料(如股东会推选任命书、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董事会成员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4、高管及技术人才非薪金收入奖励申请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1-14项一式两份,复印件均要求核对原件。

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18日,请申报单位在该期限内线上申请并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

申报流程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事项预审通过后,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递交。

联系方式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奖励的具体情况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020-3907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