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金融高级专业人才)
发布时间:2020-01-08 浏览量:392 收藏
(一)对现有的金融领军人才给予补贴5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给予补贴100万元。
(二)对现有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给予补贴2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给予补贴30万元。
(三)对现有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补贴1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补贴20万元。
(四)对金融柔性引进人才按照在我市工作时间给予相应的补贴:
与我市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每年在我市累计工作2个月,一次性给予补贴10万元;累计工作6个月,一次性给予补贴20万元。
从事行业研究、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保险精算、国际金融、金融要素交易市场、知识产权融资、航运金融等广州金融市场亟需的业务人才。
1.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在驻穗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金融监管部门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现在我市工作,并与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报现有的人才。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两年内,从外地引进我市工作,并与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报引进的人才。上述人才可根据《目录及评定标准》申报各类金融人才。
2.在驻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从事金融研究工作、在驻穗新闻媒体机构从事金融宣传工作、上市公司担任董秘并满足上述工作年限及合同要求,可根据《目录及评定标准》分别申报现有的或引进的行业研究人才、文化金融人才、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发展人才。
网上申报由用人单位进行填写并代为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2019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信息表》、《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公章并彩扫上传)。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2)身份证、护照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劳动合同或聘书、聘用协议;
(4)个人完税证明;
(5)可以证明申报人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行业影响、经营能力、行业业绩、任职履历、职称学历或专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6)用人单位为非公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申报人银行账号、开户行、户名等相关信息;
(8)其他需要提交的补充材料。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7日(星期五)。
联系人:梁小敏,联系电话:83171652、13826031638;
联系人:肖邵方,联系电话:83526941、15915803259;
联系人:宋萧爽,联系电话:83526939、1861737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