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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

发布时间:2018-04-16 浏览量:28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8-15/2022-12-3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穗埔组通〔2020〕40号),基础教育高层次骨干人才可获以下支持:

  基础教育高层次骨干人才可申请税后8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可申请税后3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已申领市、区人才住房政策保障的人才,不得申请生活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面向全国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骨干人才1名。高层次骨干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引进的基础教育高层次骨干人才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申请当日。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四)应具有优秀的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理论功底扎实,教学经验丰富,勇于探索改革创新,教学成绩优异,成果丰硕,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管理等专业领域有突出业绩。

  (五)高层次骨干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名教师、特级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

  2.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3.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以上者;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奖获得者和对应项目的指导专家、教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申报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结婚证、本人及配偶(含随迁家属)户口本等的复印件(A4纸);

  3.相关业绩材料、优秀证书或证件复印件(A4纸);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已婚应聘人员还须同时提交配偶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技术岗位等级证)等复印件(A4纸)。


申报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申报流程

  (一)接受报名。报名者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表的方式报名,同时提供与引进条件相符的佐证材料。用人单位经资格审核,通知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考核。

  (二)组织面试和考核。由专家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对候选人的个人资历、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即兴演讲和答辩两种形式,两者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专家委员会由市、区教育教学管理专家(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教育专家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三)考察和公示。通过面试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后,到人选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

  (四)审定。公示无异议,将拟入选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入选名单。

  (五)聘用。区人才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区教育局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入编及岗位聘用等手续。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基础教育高层次骨干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协议。

  高层次骨干人才由用人单位根据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若无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后,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