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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市场采购贸易区级配套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2020-12-03 浏览量:41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06-09/2022-06-16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当年在我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且获得广州市有关市场采购扶持的企业,区财政按 1:1 比例给予配套扶持。 具体金额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拨付通知为准。


具体申报条件

  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通过广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黄埔区市场采购出口扶持资金审批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申请市场采购扶持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完税证明(进入网上税局,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9.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申报时间

       于2022年6月9日—6月16日

申报流程

  (一)注册和预审

  申报单位请于申报时间内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申请注册和提交预审。

  (二)纸质材料受理

  预审通过后,请在规定期间内将申请审批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到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三)资金拨付申请

  在线办理,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办事指南,按要求上传《收款确认函》。


联系方式

  1.区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2.区商务局:8211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