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沙区《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生活物资保供应企业奖励资金
发布时间:2021-08-10 浏览量:397 收藏
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防控管理区域内农产品和生活物资等应急生活物资保供应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珠江街封闭封控区管控期间,一直配合保供应相关部门和属地开展基本生活物资保供应工作,且经区商务局及珠江街共同认定的,在管控区内投入人力物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需求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企业。
(1)基本生活物资保供应企业情况简述表(见附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提交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企业委托经办人申报,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并加盖公章;
于本年度8月15日前
(1)申报:申请企业访问https://qiye.gzns.gov.cn/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下载填报《基本生活物资保供应企业情况简述表》并打印,于本年度8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南沙区商务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中铁建环球中心五栋九楼商务局;联系人:奚小姐),表格盖章后需扫描同步上传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2)审核
区商务局联动珠江街按程序认定后公示企业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请款拨付资金,同一奖励资金已提出申请的企业,不需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