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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补贴企业办公用房和仓储服务场所项目)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量:29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1-09-06/2021-09-15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跨境电商企业租房租仓扶持】︰对满足扶持条件的跨境电商经营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按当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费用的50%给予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元/平方米/月,每家企业每年资金扶持不超过50万元;按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仓储租赁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资金扶持不超过200万元。

  (二 )【跨境电商企业购房扶持】:对满足扶持条件的跨境电商经营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购房费用给予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200万元。

  (三)【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租房和服务场所费用扶持】:对满足扶持条件的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按当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费用的50%给予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元/平方米/月,每家企业每年资金扶持不超过50万元;按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服务场所费用扶持,每个监管中心每年资金扶持不超过100万元。

  (四)【跨境电商监管中心购房扶持】:对满足扶持条件的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购房费用给予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2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签订承诺书;

  (二)申请【跨境电商企业租房租仓扶持】的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一)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入驻我区商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商园区及符合我区跨境电商发展的区域,入驻时到区商务部门报备;

  2.申报租房扶持的企业须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超过500万美元并比上年度增长30%以上(上年度无基数的,以380万美元作为基数)﹔申报租仓扶持的企业须租赁仓库,且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比上年度增长30%以上(上年度无基数的,以750万美元作为基数)。

  (三)申请【跨境电商企业购房扶持】的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一)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入驻我区商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商园区及符合我区跨境电商发展的区域,入驻时到区商务部门报备;

  2.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超过500万美元且比上年度增长30%以上(上年度无基数的,以380万美元作为基数)的企业,

  3.在我区设立区域总部;

  4.购置自用办公用房。

  (四)申请【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租房和服务场所费用扶持】的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一)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同比增长20%以上(上年度无基数的,以120万件作为基数);

  2.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或租赁、购买服务场所。

  (五)申请【跨境电商监管中心购房扶持】的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一)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同比增长20%以上(上年度无基数的,以120万件作为基数);

  2.在我区设立区域总部;3.购置自用办公用房。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封面须使用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统一格式模板,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申报所需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且需编写目录及对应的页码),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上传电子档: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补贴企业办公用房和仓储服务场所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3、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5、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菅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

  8、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在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9、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以上材料外,根据扶持类别,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以下材料均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跨境电商企业租房租仓扶持】

  1、入驻我区商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商园区及符合我区跨境电商发展的区域相关证明材料(菅业执照﹑服务合同等);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贸易方式及对应的2020年入统黄埔区的贸易额,附经营期间跨境电商业务通关证明材料(如报关单、清单,每个月2份);

  3、报备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

  【跨境电商企业购房扶持】

  1、入驻我区商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商园区及符合我区跨境电商发展的区域相关证明材料(菅业执照﹑服务合同等);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贸易方式及对应的2020年入统黄埔区的贸易额,附经菅期间跨境电商业务通关证明材料(如报关单、清单,每个月2份);

  3、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营业执照;

  4、自用办公用房相关产权证明.

  【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租房和服务场所费用扶持】

  1、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年包袤量相关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2020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

  2、申报租房扶持还须提供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报备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

  3、申报服务场所费用扶持还须提供租赁或购买服务场所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场所的规划验收合格证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跨境电商监管中心购房扶持】

  1、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年包袤量相关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管业务、2020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轰量);

  2、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营业执照;3、自用办公用房相关产权证明.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患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报备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申请时的单位名称与拨付时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申报时间

       9月6日一9月15日

联系方式

  黄埔区商务局(广州开发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2113240、82118218联系人:李堃华、谢哲涵

  邮箱: xiezhehan@gd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