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公共海外仓建设及使用项目)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量:377 收藏
(一)【海外仓设备投入扶持】:对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仓储设备投入额的3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个海外仓仅可申领一次扶持。
(二)【海外仓租赁扶持】:对整体租赁公共海外仓、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租赁费用的3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个海外仓仅可申领一次扶持。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签订承诺书;
(二)申请【海外仓设备投入扶持】的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一)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设主体是区内企业,或区内企业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公司;
2.单个公共海外仓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3.公共海外仓经营满一年,用于服务跨境电商企业。
(二)申请【海外仓租赁扶持】的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一)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租赁主体是区内企业,或区内企业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公司;
⒉.租赁海外仓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3.租赁并使用满一年,以租赁合同起始日起算。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封面须使用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统一格式模板,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申报所需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且需编写目录及对应的页码),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上传电子档: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公共海外仓建设及使用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3、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在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9、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以上材料外,根据扶持类别,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以下材料均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海外仓设备投入扶持】
1、海外仓相关投资、运营情况说明;2、单个公共海外仓面积相关证明材料:
3、服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清单及相关服务合同;
4、购买、租赁仓储设备相关支付凭证、对账清单等;
5、区内企业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建设仓库,还需提交商业登记证、境外投资关系证明等。
【海外仓租赁扶持】
1、海外仓相关租赁、运营情况说明;
2、租赁的公共海外仓面积相关证明材料:
3、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
4、区内企业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租赁仓库,还需提交商业登记证、境外投资关系证明等。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报备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申请时的单位名称与拨付时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9月6日一9月15日
黄埔区商务局(广州开发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2113240、82118218联系人:李堃华、谢哲涵
邮箱: xiezhehan@gd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