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番禺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马德里体系商标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20 浏览量:434 收藏
对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并经过指定国核准注册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每件商标最多资助不超过20000元。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并在2022年3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间经各指定国注册的单位。申请商标为多方共有的,由所有共有人共同指定其中一方提出申请,无特别声明的,申请人相关信息以商标注册证所载信息为准。
1. 番禺区知识产权项目资助申请表。
2. 马德里商标注册证书及中文译件,加盖清晰公章。指定国核准保护声明及中文译本。若该指定国无核准文件,可提供国际局商标档案(显示该国属于默认核准)截图。
3. 商标为多方共有的,提供同意指定代表人为申报主体的声明(签字盖章)。
4. 申报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
本年度的项目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一)提交申请
1.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番禺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网址:http://wsbs.panyu.gov.cn/ApprWindowIntegration/或微信扫二维码:
查看申报通知,按照相关事项链接,提交申请事项预审。
2.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版权局对相关事项在平台预审通过后,经办人根据要求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2-67号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对预审未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版权局通知经办人修改材料。
3.申报单位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2-67号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经现场审查需补正材料的,综合窗口应当一次告知经办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受理审核
受理单位对材料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短信方式回复经办人审核结果(区版权局受理著作权资助项目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受理粤字号农业品牌项目的申请,其他项目由区市场监管局受理和审核申请材料。)
(三)资金拨付
1. 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整理汇总已通过审核的申请材料,对资助项目审核结果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受理单位对在公示期间受到的异议调查处理。
2. 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将年度资助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于2023年进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