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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

发布时间:2022-07-28 浏览量:41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10/2023-09-18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在广州从事供应链服务业务,具有3年以上的供应链业务运营经验的企业。

  (二)企业规模及经营状况:

  1.生产制造型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的主要指标:

  (1)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元;

  (2)连续两年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3)直接为生产制造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的收入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4)平台化运营比例不低于40%;

  (5)供应链管理人才比例不低于30%;

  (6)具有供应链方案优化能力,有成熟的运作案例;

  (7)企业制定绿色服务年度目标,并构建了绿色服务管理体系;

  (8)具备服务要素实现共享协同化能力,并提供与主要上下游客户实现交易平台或系统的互联互通业务材料。

  2.商贸流通型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的主要指标:

  (1)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元;

  (2)连续两年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3)直接为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的收入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4)平台化运营比例不低于40%;

  (5)供应链管理人才比例不低于30%;

  (6)具有供应链方案优化能力,有成熟的运作案例;

  (7)企业制定绿色服务年度目标,并构建了绿色服务管理体系;

  (8)具备服务要素实现共享协同化能力,并提供与主要上下游客户实现交易平台或系统的互联互通业务材料。

  3.网络平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的主要指标:

  (1)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2)连续两年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企业提供网络平台服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不低90%;

  (4)用户数量不少于100家;

  (5)平台化运营比例不低于70%;

  (6)供应链管理人才比例不低于30%;

  (7)具有供应链方案优化能力,有成熟的运作案例;

  (8)企业制定绿色服务年度目标,并构建了绿色服务管理体系;

  (9)具备服务要素实现共享协同化能力,并提供与主要上下游客户实现交易平台或系统的互联互通业务材料。

  (三)企业资信:企业依法经营,未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管理理念:1.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了与企业服务相关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具有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和服务机制、科学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实施方案;3.企业运营规范,具有科学的物流操作手册、客户服务指南等资料,具有有效的应急举措。

  (五)人力资源: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或行业组织中级以上职称认证占60%以上,服务人员的资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六)客户基础:企业与主要客户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合同规范、合理。具有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知名客户,其中至少拥有1个世界500强的客户或2-3个协议服务期在1年以上的国内知名大型客户。

  (七)企业品牌:拥有一定的服务品牌和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八)信息化水平:企业具有自行开发或引进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经营业务信息全部实现网络化管理,能与主要客户实现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信息反馈。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填写《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申报表》所列的附件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表可在广州市商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认定的评估、评审工作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资格、条件及材料等具体业务问题,请与第三方机构沟通了解。(联系人: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 王伟、江川,联系电话:020-38467427、38467495,13809774867、18665573077)

申报时间

  9月18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