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评定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量:438 收藏
申请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评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自贸片区范围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国际分拨集拼业务的企业。
(二)在南沙自贸片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建设或租用场地设立实体分拨物流中心,开展国际分拨集拼业务并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企业2021年度开展国际分拨集拼业务进出口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下同);
2.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三)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
申请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评定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予以承诺:
(一)申请表(附件1)。
(二)国际分拨集拼业务情况报告(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概况、开展国际分拨集拼业务的主要模式、仓储条件、业务规模、服务能力以及相关影响力等)。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开展国际分拨集拼业务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开展国际分拨集拼业务进出口额证明材料(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年度统计进出口金额证明材料);
2.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材料(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报告);
3.企业建设或租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库、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的证明材料(仓库账册海关备案截图);
4.企业进出口国家(地区)证明材料(企业分拨集拼货物一线申报单证);
5.企业服务客户证明材料(企业分拨集拼货物二线申报单证);
6.根据评审实际需要企业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承诺书(附件3)。
(六)申报企业国际辐射指标统计表(附件4)。
(七)申报企业服务客户指标汇总表(附件5)。
9月13日(星期二)前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9月13日(星期二)前向南沙区商务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与丰泽西路交接处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2栋9层商务局,联系人:钟梓浩,联系电话:39053313)提出申请,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材料。南沙区商务局进行认真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和填写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6),并于9月19日(星期一)前将上述材料及完备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推荐的企业予以评审,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及档次,按程序公示7天后,正式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及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