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黄埔区商贸服务业成长壮大奖(现代服务业10条2.0)
发布时间:2023-08-09 浏览量:389 收藏
对符合以下规定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按其当年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300万元。
(一)批发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或者当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7.5%以上的,按其当年营业收入的0.05‰给予奖励。
(二)零售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或者当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7.5%以上的,按其当年营业收入的0.5‰给予奖励。
(三)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12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当年营业收入7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当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当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按其当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
备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是指当年1-11月的营业收入。
(一)从事批发和零售业(51、5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0、81、82)。
(二)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三)已登记在册的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的,入统当年不享受本条奖励。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经办人签名,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奖励兑现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4.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审计报告原件(其中:批发零售业和住餐企业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原件(要求利润表单列1-11月营业收入本年数上年数)或者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要求附有奖励申请年度和上一年度两个年度每月营业收入明细表);
7.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下载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税务征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奖励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现代服务业企业成长壮大奖与现代服务业企业经营贡献奖实行联合申报,政策兑现平台预审通过后,若同时申请两个项目,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仅需提供一份。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