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黄埔区强经济促消费措施(批发业企业季度营收扶持)
发布时间:2023-08-09 浏览量:178 收藏
对2023年当季度营业收入分别达到4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分别按其同期营业收入的0.6‰、0.7‰给予扶持,扶持金额分别不超过其同期签立购销合同产生的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90%、100%。
申请本扶持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批发业(行业代码:51XX);
(二)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批发业企业。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经办人签名,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2.《2023年强经济促消费措施扶持兑现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经过注册会计师协会系统备案的,体现企业2023年当季度营业收入的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当季度税收完税证明(进入网上税务局汇总打印扶持季度入库期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下载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扶持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月31日至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