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扶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量:100 收藏
对在2023年内新设立或从广州市外迁移至本区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企业和经营企业,符合认定条件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落户奖励。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本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同意签订相关承诺,2023年新设立或市外迁入的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跨境电商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落户奖励:
(一)新设立的跨境电商企业,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实现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且2023年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达500万元。
(二)广州市外迁入的跨境电商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累计3000万元以上;市外迁移至本区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30亿元,实现年营业收入比迁入前一年增长10%以上;且2023年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达500万元。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封面须使用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统一格式模板,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申报所需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且需编写目录 及对应的页码),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上传电子档: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 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引进企业带动产业跨越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3.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2023年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2023年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官网未正式出具评价信息,可提交2023年纳税信用评价预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9.委托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实缴注册资本及使用情况审计、主营业务、2023年营业收入(要求附有每月营业收入明细表))。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报备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