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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支持跨境电商数据资源整合利用)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量:8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6-18/2024-06-25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满足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

具体申报条件

  申请本扶持的跨境电商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本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同意签订相关承诺;

  (二)运营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三)平台统计数据共用共享;

  (四)为本区构建跨境电商产业生态提供数据支撑服务。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封面须使用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统一格式模板,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申报所需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且需编写目录及对应的页码),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上传电子档: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 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支持跨境电商数据资源整合利用)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3.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年度纳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2023年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2023年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官网未正式出具评价信息,可提交2023年纳税信用评价预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情况(须包含平台功能、服务企业等情况)(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扶持年度本区跨境电商企业名单、联系方式、进出口额等统计信息(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分析报告(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委托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报备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