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制造业“四化”促进中心建设项目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制造业“四化”促进中心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08 浏览量:10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7-10/2024-08-07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本项目为竞争性项目,采用先入库、后补助的方式,支持项目申报单位开展“四化”促进中心建设中实际发生的投资建设费用,包括“四化”线上服务平台建设费(含软件购置费、软件测试费、委外软件开发费、软件研发人员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及网络租赁费(含云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四化”线下服务基地建设费(含装饰装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及网络租赁费(含云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其中,上述费用中实际发生的软件研发人员费以及其他费用均不得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按照已投入总额(不含税)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实施地点须在广州市内,且建设期在2023 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三)申报单位具有为企业提供“四化”相关服务的案例,如评估诊断、转型咨询、平台及其解决方案的行业应用适配验证等。

  (四)申报单位须建设具备“四化”相关功能(包括解决方案展示、供需对接功能、场景案例呈现、线上培训等)的“四化”线上服务平台。

  (五)申报单位须建设 5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四化 ”线下服务基地。

  (六)申报单位须具备20人(含)以上规模且稳定的本地运营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具备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

  (七)申报单位须具备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或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等认证或颁发的质量检测与安全保障相关服务资质。

  (八)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编制和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一)封面(附件1-1)。

  (二)目录。

  (三)申报承诺书(附件1-2)。

  (四)项目申请表(附件1-3)。

  (五)项目情况报告(附件1-4)。

  (六)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申报单位为企业提供“四化”相关服务(如评估诊断、转型咨询、平台及其解决方案的行业应用适配验证等)的相关佐证材料(如服务协议或合同等)。

  3.申报单位建设具备“四化”相关功能(包括解决方案展示、供需对接功能、场景案例呈现、线上培训等)的“四化”线上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建设方案及主要功能页面截图(如有)等)。

  4.申报单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500平方米(含)以上线下场地的证明材料(提供设计施工方案、现场效果照片(如有)等)以及相关配套场地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5.申报单位本地运营团队情况(包括人员清单、职称证书及三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广州市《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附件1-5)。 6.申报单位项目建设期内人员投入情况表(附件1-6)。

  7.申报单位关于质量检测与安全保障相关服务资质的佐证材料(相关服务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认可检测能力范围须具备信息技术设备及办公设备或软件、信息安全测评能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格认证(CCRC)或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等)。

  8.申报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9.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


申报时间

  8月7日下午17:00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