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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征集广州市创新药械产品目录

发布时间:2024-07-09 浏览量:11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7-09/2024-07-22
  • 项目类型 :
      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应为产品的注册许可持有人。

  2.产品注册许可持有人和生产单位应为在广州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新型研发机构,且在广州市内实质从事生物医药研发、临床试验、成果转化、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等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二)每家申报主体申报的产品不超过5个。

  (三)产品已获批上市,并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产品为药物的,须为2016年3月9日后首次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上市,或获批新适应症的生物制品,1类、2类化学药,1类、2类中药;

  2.申报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为通过国家或广东省创新产品注册程序、优先注册程序批准上市的医疗器械;或符合《“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2/28/content_5664991.htm)中7大重点发展器械领域并于2021年7月1日后获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3.申报产品需具备有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大于4年,权利人为申报主体且权益状况明确。

  (四)符合基本条件和下述任一条件的产品,分级优先列入目录:

  1.进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药品。

  2.全球首个获批上市产品或国内首个进口替代产品。

  3.协议期内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4.获得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验收通过的项目产品。

  5.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澳大利亚治疗用品管理局(TGA)等国际认证的产品。

  6.获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产品。


申报材料

  1.封面(附件2)

  2.资料索引表(附件3,提供相关项目资料名称或佐证材料名称及其在申报书中所处页码)

  3.申报承诺书(附件4)

  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复印件

  5.《广州市创新药品申请表》(附件5)或《广州市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申请表》(附件6);

  6.申报主体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客观文件(复印件)。申报主体和产品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书、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

  8.产品照片,需提供正面照片,以及体现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及生产地址的照片等。

  9.相关证明性材料(复印件)。产品创新性(包含但不限于授权专利、获评的重大奖项证书)、临床优势(包含但不限于进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等临床创新性;获得临床指南、诊疗规范或专家共识等情况)、技术领先性等方面的说明和证明性材料。

  10.其他相关材料(有则提供)。如符合优先列入目录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其他亮点材料等。


申报时间

  7月9日9:00-7月22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