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低效工业园改造提升培育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16 浏览量:43 收藏
1.申报单位为在广州依法设立或在广州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园区运营主体,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2.申报项目用地权属边界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近期开发建设符合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有建设用地有依法审批的证明文件。
3.申报项目用地现状、用地规划均为工业用地,原则上位于工业产业区块内且成片连片,总用地面积100亩以上。截至申报当月,土地权属或租赁剩余期限不少于10年。
4.申报项目应按规划建设完成且项目内工业厂房通过验收2年以上。
5.申报项目2023年单位用地面积产出较低,且公共服务配套、智慧化管理运营、消防安全、绿色节能等基础设施不完备。
6.已享受广州市价值创新园区、提质增效试点产业园区资金支持的园区项目不属本次征集范围。
10月18日前
(一)编制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编制《低效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申报书》,报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推荐候选项目
1.申报初审。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统计等主管部门指导协助申报单位准备相关材料,组织初审。
2.审核上报。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呈区政府审核并正式行文(以区政府名义或以局名义注明“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材料要求、申报指引详见附件1和附件4。
(三)遴选确定项目
1.开展部门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市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审查。
2.组织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
3.推荐培育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确定拟推荐培育项目,在局官方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
4.确定培育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将推荐培育项目报市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