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开发区多元住餐扶持奖励
发布时间:2024-11-06 浏览量:17 收藏
高端餐饮品牌门店装修扶持
鼓励高端餐饮品牌在本区设店经营,按其单个门店装修成本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注:装修成本包括装修设计、项目施工及装修材料(不含软装)的费用,具体金额根据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购买合同及对应发票计算。
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
对在本区新建且正式营业的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按其投资总额30%,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注:投资总额是指单个门店装修成本,包括装修设计、项目施工以及装修材料(不含软装)的费用,具体金额根据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购买合同及对应发票计算。
高端餐饮品牌门店装修扶持
申请的餐饮业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餐饮业企业。
(二)属于高端餐饮品牌(包括五钻级以上的餐饮店、中华老字号餐饮店、米其林餐厅以及黑珍珠餐厅)。
注:1.五钻级以上餐饮店:是指本区门店符合《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13391-2009)的相关标准,由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机构评审、统一批复并公示的五钻级(含白金五钻级)餐饮店。
2.中华老字号餐饮店:是指由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认定,并获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名义授予牌匾和证书的企业在黄埔区设立的餐饮门店。依法拥有中华老字号品牌使用权的餐饮门店视同中华老字号餐饮店。
3.米其林餐厅:是指企业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政策有效期内),本区门店被收录在米其林公司发布的《米其林指南》中。
4.黑珍珠餐厅:是指企业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政策有效期内),本区门店入选由美团评选的黑珍珠餐厅名单。
(三)在政策有效期(2021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3日)内在本区新开设门店并正式开业(以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时间为准)区内已有餐饮店经改造升级后,达到上述高端餐饮品牌条件的,视为新开设门店。
(四)已获得高端餐饮品牌的投资方或者运营方在本区新设立的门店,与高端餐饮品牌为同一品牌的,本区门店无需参评,可直接适用本扶持。
(五)在政策有效期(2021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3日)内,开设多家门店并符合条件的,可多次申请。
(六)本扶持与《细则》第三十一条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不可同时享受。
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
申请的餐饮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餐饮业企业。
(二)开业时间(以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时间为准)在政策有效期(2021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3日)内,且营业地址在本区辖内;
(三)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政策有效期内)被纳入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美团发布的《中国餐饮加盟榜单TOP100》;或在广州市拥有3家以上门店的餐饮品牌,本区首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高端餐饮品牌门店装修扶持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经办人签名,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扶持办法扶持兑现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4.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装修成本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8.品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五钻级以上餐饮店提供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机构的评钻批复、公示;
(2)中华老字号餐饮店提供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认定文件、老字号证书等;
(3)米其林餐厅提供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政策有效期内)的米其林公司发布的《米其林指南》;
(4)黑珍珠餐厅提供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政策有效期内)美团评选的黑珍珠餐厅名单。
9.企业税务征管关系证明(进入网上税局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盖章);
10.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下载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11.申请奖励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扶持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经办人签名,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扶持办法扶持兑现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4.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资总额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8.连锁品牌店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纳入《中国餐饮加盟榜单TOP100》的企业提交《中国餐饮加盟榜单TOP100》;
(2)其他企业提交黄埔区首店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以及在广州拥有3家以上门店的情况说明书,含分支机构、股权关系、对外投资、商标授权等)。
9.企业税务征管关系证明(进入网上税局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盖章);
10.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下载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024年11月6日-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