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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参与广州开发区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评估认证服务意向机构的公告

发表于:2020-07-28 关注 

关于征集参与广州开发区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评估认证服务意向机构的公告


       为提升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评估认证工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有效推动我区“绿色金融10条”政策的落地实施,我局决定通过公开方式征集有意向参与我区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评估认证工作的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并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绿色评估认证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熟悉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了解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情况;

  (四)具备开展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评估认证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能力, 有承接绿色项目、绿色企业或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成功案例;

  (五)社会和商业信誉良好,近3年或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递交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二)从事绿色认证业务人员(3-5人)的职称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

  (三)绿色认证服务介绍材料,包括具体认证项目类型范围、绿色认证内部工作流程、承接过的绿色项目、绿色企业或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成功案例、绿色认证收费标准等;

  (四)办公场所证明(单位办公场所的租赁证明或房产证);

  (五)诚信承诺书。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版,电子文档发至邮箱:gzkfqjrjfzc@gdd.gov.cn。


  三、递交时间  

  (一)递交资料时间:2020年7月28日-2020年7月30日;

  (二)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金融发展处,联系人:许丽璇,联系电话:020-82116191。


  四、有关要求

  (一)认证机构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

  (二)认证机构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取消参与资格;

  (三)认证机构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