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下达2021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下达2021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57号)转发给你们。佛山市高能效智能化绿色生态互联网5G数据中心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前进实业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2个项目纳入了2021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资金金额合计961万元(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将专项资金滞留、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
二、请区发展和改革局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按照项目进度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随时掌握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建设情况。
三、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并积极配合资料报送、资金拨付、项目检查、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估等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请区发展和改革局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按月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做好资金进度和项目建设报送工作,每月7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等(盖章版)报送省能源局,同时抄送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