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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文件解读材料发布

发表于:2024-01-02 关注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文件解读材料发布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鼓励企业、单位、基层、个人等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活动,促进我区乡村全面振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十一条内容,分为目的及适用范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科技赋能、用地保障、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金融支持、和美乡村、乡村治理、基层组织建设、附则等内容。主要条款如下:

  一是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支持种粮、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农村土地流转。

  二是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力度,全面推行田长制,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黄埔实验田”品牌。

  三是推动科技赋能农业,助力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鼓励我区科研机构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提升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运行水平;融入生物经济先导区建设,打造生物农业产业聚集区。

  四是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本区农用地整治优化、建设用地集约提质、生态空间修复;明确乡村振兴项目用地程序和供地方式,创新供地路径。

  五是积极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探索和实践,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建立农村集体成员股份继承等制度,探索集体物业招商与城市更新方案融合,鼓励村社招商引资。

  六是发挥金融赋能作用,探索整村授信模式,鼓励农村集体资金投资本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项目。

  七是大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支持自主拆旧建新,探索做地收储等模式实施跨村域融合改造;建设智慧低碳乡村和未来乡村,深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多元参与乡村建设。

  八是探索建立乡村CEO制度,培育乡土专家、乡村工匠,建立乡村振兴顾问团,鼓励返乡创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利用积分制激发村民积极性,推进示范创建。

  九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镇街、经联社、经济社三级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农村集体干部薪酬激励机制。

 

  三、创新与亮点

  一是在全市率先制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本措施为我区第一时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行动。措施内容涵盖乡村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房建设。推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产业用地集聚发展、农业用地规模经营、生态用地精细修复,形成良田成片、产业集聚、村庄集中、生态优美的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支持自主拆旧建新,规范村民建房,加强村庄风貌管控,探索做地收储等模式实施跨村域融合改造,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造“百千万工程”典型村黄埔样板。

  三是着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现同权同价。精准务实培育乡村产业,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推进集体物业招商与城市更新方案融合,导入新型科技产业;探索整村授信模式,鼓励农村集体资金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项目;探索农村集体成员股份继承等制度,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发展乡村旅游,鼓励返乡创业。

  四是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实行重大农业科技攻关“揭榜挂帅”,突破现代农业装备和种业等农业发展技术瓶颈。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成果转化。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运行水平。积极融入生物经济先导区建设,打造生物农业百亿产业集群。

 

  四、实施时间

  本措施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