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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团体标准扶持项目评选细则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4 关注 

  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团体标准扶持项目评选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质量强区政策团体标准扶持项目评选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进一步提高团体标准的编制和应用水平,发挥标准的技术引领作用,我局制定了《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团体标准扶持项目评选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团体标准扶持项目评选细则

 

  为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团体标准制修订,推动企事业单位参与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优化产业发展,发挥标准的技术引领作用,提升黄埔标准影响力。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市监规字〔2023〕1号)和《申请团体标准制定扶持(质量强区专项资金)指南》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目的

  通过团体标准扶持项目评选,遴选优秀团体标准项目予以政策扶持,带动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积极性,树立团体标准的培优导向,进一步提升团体标准的编制和应用水平,促进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管理

  由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团体标准扶持项目的评选工作,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或自行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


 三、评选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申请团体标准制定扶持(质量强区专项资金)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实质审核(含专家评审择优,下同)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区市场监管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申请团体标准制定扶持(质量强区专项资金)指南》的相关规定。


 五、项目审查评选

  专家评审组按照《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团体标准扶持项目评分表》(见附件)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每年择优推荐不超过20个项目(按标准项目计)。

  (一)符合性审查。对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和提交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包括对申报主体的商事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和起草单位排序,以及团体标准的发布时间、公开情况、有效性、适用范围、编制过程资料、先进性说明、实施成效总结等进行合规性审查。

  (二)技术性审查。对团体标准进行技术性审查,包括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规范性、格式规范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等。 (三)综合评定推荐。通过申报材料符合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初步筛选出一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横向比选,结合标准的实施应用效益和在我区的实施应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扶持项目。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区市场监管局,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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