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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4-10-12 关注 

  佛山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工信〔2023〕1号)要求,现拟开展2022年度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的验收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验收有关工作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工信〔2023〕1号)(见附件1)执行,本次验收工作项目名单见附件2。

  二、项目实施单位在2024年10月20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通过“2022年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验收)”入口,按照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电子版(可参考附件3);各区受理通过后,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申报材料于2024年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专项审计报告需附设备购置明细表)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区将项目验收材料汇总后,填写好《申请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024年10月2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局,我局将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有关工作。

  三、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务必按要求做好企业验收材料的初审工作,初审意见必须明确,并配合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钟浩;联系电话:833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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