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台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委台办“惠台暖企”行动的要求,支持我市台资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克服经营困难,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广州实际,制定如下“惠台暖企”措施。一、保障稳岗用工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支持通过灵活用工
2020-09-2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台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委台办“惠台暖企”行动的要求,支持我市台资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克服经营困难,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广州实际,制定如下“惠台暖企”措施。一、保障稳岗用工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支持通过灵活用工
2020-09-25
穗南商务规字〔2020〕1号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沙区关于农贸(肉菜)市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营的扶持办法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属机关、各镇(街):《南沙区关于农贸(肉菜)市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营的扶持办法》已经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市场疫情防控专班工作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和广州市南沙区市
2020-09-16
穗商务函〔2020〕433号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直相关单位、相关行业商(协)会: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印发的《广东省商业服务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粤卫疾控〔2020〕138号)、
2020-07-28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发展处反映。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2020年7月1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减轻疫情对社会组
2020-07-22
穗府办规〔2020〕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24日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
2020-07-02
各区商务部门,各会展单位:为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广东省、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动我市会展业恢复发展,充分发挥会展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溢出带动效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会展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现印发给你们。特此通知。广州市商务局2020年5月19日附件为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2020-05-21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有关成员单位: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我组根据当前工作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制定了《广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和《广州市市民健康防护指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医疗防治组(代章)2020年5月15日附件1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
2020-05-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
2020-05-09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支撑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科高字〔2020〕98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支撑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科技厅2020年4月17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20年4月17日印发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
2020-04-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的机制与措施,提高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助力全面推进复工复产,我们编制了《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
2020-04-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目标,针对复工复产逐步推进、疫情境外输入压力不断增大、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解除,以及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一定传播风险的情况,现就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提出以下要求:一、完善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医
2020-04-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20年2月2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有序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绝大多数县(市、区、旗)已是低风险地区,要以省域为单元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为进一步推进全国低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全面复工复产,尽快恢复
2020-04-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现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提出以下意见。一、做好复工复产相关疫情防控(一)压实地方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做好园区、
2020-04-07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时间:2020-04-0114:45粤市监〔2020〕2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牵头责任单位反映。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
2020-04-01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越府办规〔2020〕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第10条,为减轻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申报指引。一、政策内容《若干措施》第10条:“减轻企业和个人租金负担。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的物业租
202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