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热点资讯   北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惠政策

北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惠政策

发表于:2022-11-16 关注 

北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细分市场,以创新驱动为核心,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拥有核心竞争力,属于专精特新“小巨人”。北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或产品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在创新能力上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或在专业化和精细化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经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聚焦主业,聚焦科技创新主业,从事主业突出、基础领先、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市场竞争力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分市场产品门类齐全。(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专精特新”领域拥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或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明显成长为“专精特新”标杆企业或单项冠军企业机会。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北京地区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单位设立的技术创新平台(企业);

在研发机构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在科技部门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技术转移机构;设立各类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计划项目。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关于推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结合各区产业发展实际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操作办法和保障措施,同时也会对本单位进行考核打分。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财政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有关政策支持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扶持资金(每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应当单独拨付,专项用于支持其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北京地区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称号;

北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政策:支持类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支持范围与行业领域,将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展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体标准按照《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执行。优先推荐通过遴选进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单项冠军名单。引导资金支持的领域主要为先进制造业的细分领域,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区级重点支持,以及市级以上的各类奖励补贴,对年度纳税总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支持。

由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北京专精特新”企业进行专业评审,并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即可申报。申报机构为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推荐方式】向相关行业协会)及市级产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1)企业年度纳税总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